第 1 章 噶瑪蘭王子

我是住在大馬煙[1]的噶瑪蘭王子,族人都叫我巴度 (Batu) ,是「石頭」的意思,我懂得噶瑪蘭話和一部份的巴賽話 (Basai) ,有很多族人都是這樣。我們幾代都住噶瑪蘭海邊打漁,有一個叔叔住在南邊的哆囉美遠 (Torobiawan)  。我們的生活很簡單,就地取材,很多雜事都是女人做的,我們男人都是打獵,有時出草打野鹿,或者和其他的村莊不合,就要保護族人,以前都是赤身,現在有時用鹿皮。我們的房子都是用竹子和稻草,村裡有一大房子是供祭典用的,平時有人在那裡用香蕉樹絲或籐條做家裡要用的容器。

我父親常常出海到基隆、淡水的巴賽做生意,他是族人中砍下敵人的頭最多的勇士,所以族人就叫我「石頭王子」。有很多的故事都是幾代流傳下來,都是村裏的長老出海後留下來的故事,他們都是聽基隆,淡水的海盜商人說的,好像世界上還有奇奇怪怪的東西。我們的祖先不知多久以前是從南方 Sanasai 來的,到蘭陽平原,現在我們守著這個地方,也不遠洋到海上。

我們非常注意我們的海岸,不淮任何船靠岸,那是不吉利的。有一次,我和父親坐著艋舺船到基隆,在海上看到五艘大帆船沿日本、琉球、經台灣西部,走向呂宋,掛的是葡萄人的旗子。有一個荷蘭人當導航的,高呼「Isla Formosa!」,又繼續向南走。我也不聽不懂他說什麼,我回應這裡是基隆外海,只記得他們是說 Formosa,那是1557年,葡萄牙人已經佔領澳門,和日本做生意了。其實,1543 年葡萄牙人做生意就到日本了,只是沒有來Formosa。

1568年,葡萄牙地圖製師多拉多 (Fernao Vaz Dourado) 把福爾摩沙劃為三個島,可能葡萄牙人是在西部將大的濁水溪、高屏溪寬出海口誤認為海島分界。


[1] 在頭域烏石港南邊的小鎮,是晒鹽的地方。

以下是第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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